一、职能配置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数字化发展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
二、主要职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办公室、数据管理、营商环境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办公室、数据管理、营商环境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审定。
(四)督促检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
(五)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场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推动自治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建设;指导和监督自治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统筹、协调、组织全县政府系统绩效考评工作。
(九)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文件的规范性文件审核。
(十)统一管理自治县机关事务工作,主要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相关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数字察布查尔、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建设规划;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十二)负责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统筹指导、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工作,监督交易行为依法依规实施。
(十三)牵头推进自治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监督、落实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负责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伊南工业园区赋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自治县数字政府的改革、建设、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建设考核体系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秘书室。负责起草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和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召开的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政府党组会等会议的组织保障和记录整理工作,完成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自治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
(二)信息督查室。负责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政府系统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政务信息;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场)的信息工作,完成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科。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直属单位的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机构编制、绩效管理、民族团结、干部人事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纪检、宣传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分转、校核、归档、清退、销毁和印鉴、机要通信、密码电报管理、公文无纸化传输、档案和数据(文字、声像)管理、报刊和内部资料的征订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及维修项目计划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各预算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传达、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指导、督促。
(四)机关事务科。负责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和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周转公房的统一管理,指导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能耗统计监测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审核上报,公务用车调配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政务服务科。负责推动自治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建设;负责政府系统会务保障与政务联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县电子政务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和内容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和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留言、“中国政府网”、“人民网留言板”平台群众留言线索核查办理。
(六)数字化发展科。贯彻落实数字伊犁、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建设规划;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牵头推进自治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监督、落实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负责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伊南园区赋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自治县数字政府的改革、建设、管理;在承担数字化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承担自治县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指导自治县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建设工作;统筹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和数字化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审核;负责管理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负责数据资产管理和组织开展数字化发展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和评估工作。
(七)营商环境科。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建设考核体系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四、负责人
政府办主任:关志军
政府办党组书记:张淼
政府办副主任:刘新昌
五、联系电话
政府办公室:0999-3620011
政务服务中心:0999-7897109
六、办公地点
政府办公室:察布查尔县查鲁盖东街92号
政务服务中心:察布查尔县新城区文昌路4号
七、办公时间
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ICP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09005056号,新公网安备 65402202000101号
网站标识码:6540220009,地址:察布查尔县查鲁盖街
联系电话:0999-3626646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