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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司法局职能

2021-03-15      文章来源: 政府办     访问量: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自治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自治县受理、审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或律师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监督、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基层法律服务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工作。

    ()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时间:夏季  10:00 — 14:00     16:00 — 20:00

           冬季  10:00 — 14:00     15:30 — 19:30



单位负责人:秦玉然

联系电话:0999-3622207

    单位地址: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城南新区集中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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